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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岛海关查获禁止进境不合格再生钢材42.37吨(图)

2025-12-31
  图为:海关关员对再生钢材进行现场查验 杨策/摄   近日,黄岛海关在货运渠道查获一批禁止进口不合格再生钢材,共计42.37吨。   海关关员在对一批申报品名为“再生钢材”的货物进行现场查验时,发现该批货物外观为未经加工处理的大型钢铁铸件,部分货物实际尺寸超过1.5m。经现场分拣称重,尺寸1.5m以上的货物占全部货物的比重超5%,不符合再生钢铁原料进口相关标准要求。海关将依法对该批货物实施退运处理。   再生钢铁原料是指回收料经过分类及加工处理,可以作为铁素资源直接入炉使用的炉料产品,其尺寸及放射性、环保指标都有相应要求。没有有效分类及加工处理的回收物料,不符合再生钢铁新规程中的定义,不能直接生产利用。   根据《关于规范锂离子电池用再生黑粉原料、再生钢铁原料进口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联合公告〔2025〕14号)及SN/T 5353-2025《进口再生钢铁原料检验规程》规定,再生钢铁原料尺寸超过最大规格的质量不应超过总质量的5%,对不合格情况按规定实施退运处置。(王德政/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