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图为:海关关员查获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法螺制品 宋昊东/摄
近日,青岛海关所属烟台海关在空港快件渠道查获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法螺制品一枚,长约40厘米,宽约20厘米,重约1千克。
海关关员在对进境快件进行机检查验时,发现一票申报为“陶瓷件”的快件图像异常。经开箱查验,发现该快件内部有海螺制品一枚。
经鉴定,该海螺为法螺,又称“凤尾螺”,因花纹酷似孔雀尾羽得名,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根据相关规定,除持有允许进出口证明外,禁止邮寄或携带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进出境。
目前,海关已按规定对上述物品作暂扣处理。(贾倩倩/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