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图为:海关关员现场查获“童颜针” 李璐/摄
近日,青岛海关所属烟台海关在进境快件渠道查获“童颜针”注射针剂50支。
海关关员根据布控指令,对5票申报品名为“精华液”的进境快件进行开箱查验,发现快件内实际为“童颜针”注射针剂,共50支,相关物品未获得我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无中文标签和说明书。
“童颜针”是一种注射类医美产品,主要成分为聚左旋乳酸,属于三类医疗器械。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进口的医疗器械应为已注册或者已备案的医疗器械,并附有符合规定和相关强制性标准的中文标签和说明书,说明书、标签缺失或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不得进口。(任焕晓、赵呈兵/文)